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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師能不能對學生“罰站罰跑”?這個省的規(guī)定引發(fā)熱議,你怎么看……| 特別關注
2019-11-20 | 文章來源:網絡 | 分享到:
近日,廣東省人大常委會就《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向社會各界公開征求意見。
中教君發(fā)現(xiàn):此前一審提交條例草案中允許老師對學生進行“罰站罰跑”的條款被刪去,取而代之的是將具體的教育懲戒規(guī)定下放給學校主管部門。
2019年4月
今年4月,《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面向社會征集意見,其中第四十八條【教育懲戒】指出:
中小學校學生在上課時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喧鬧、強迫傳抄作業(yè)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行為,尚未達到給予紀律處分情節(jié)的,任課教師應當給予批評,并可以采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2019年11月
經過半年的征集意見、討論修改,《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于日前公布,其中第五十六條【教育懲戒】表述為:
中小學校學生在校園內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強迫傳抄作業(yè)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和批評,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懲戒措施。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打罵、辱罵及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學校主管部門可以制定具體的教育懲戒規(guī)定。
據報道,條例草案一審稿在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時,圍繞教育懲戒權的條款曾引起與會常委會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與激烈討論。
教育界的代表普遍為“罰站罰跑”寫進法規(guī)“點贊”,認為這將向社會傳遞鮮明信號,有利于消除老師擔憂,破解學校懾于家長壓力而“不敢管”的困境。
但有代表認為,“罰站罰跑”本質上仍是體罰,會對被罰學生心理、名譽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不宜通過法律明確予以懲處的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代表們普遍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對“罰站罰跑”應當秉持謙抑審慎的態(tài)度。此次征求意見稿在對“罰站罰跑”的處理上采取了折中的辦法。在不將此明確寫入條款的同時,也明確將教育懲戒的具體規(guī)定下放學校主管部門,可以由其來確定采用何種懲戒措施。
據了解,一審審議傾向于認為,原草案中的教育懲罰具體措施不能廣泛適用于各年齡段和各教育類型學生群體,也不利于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根據實際制定更有針對性和更合理可行的懲戒措施等,建議將具體措施刪除,可以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在此次征求意見中,“關于教育懲戒規(guī)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被列為征求重點,這意味著該條款仍有進一步討論修改的空間。
教師該如何管理學生?
“罰跑罰站”到底是不是適合的懲戒方式?
中教君為大家整理了
一些媒體的觀點↓↓↓
教師怎么懲戒學生才合適
不能再和稀泥了
當下,體罰和變相體罰,早已不被人們接受。但另一種現(xiàn)象也應注意,個別學生在校園里屢屢違規(guī),教師卻不敢管。有老師為了對學生學業(yè)負責而出手管束,反而會面臨各方壓力,以致賠禮道歉甚至不得不淚別講臺。
獎與罰都是教育方式的應有之義,學生成長過程中,鼓勵表揚不能少,批評懲戒也不能缺。教師管不了就避而不管,受害的其實是學生,把“戒尺”還給老師很有必要。
不過,在保障教師享有教育懲戒權上,基于種種權衡,在不少地方顯得“謹慎”有余,行動不足。即便是先行一步的廣東,也選擇刪除“罰站罰跑”條款,這或許是一種必要的慎重行事。不過,如果上級部門都不敢直面爭議,學校主管部門以及學校敢在這方面自行做主嗎?
好的老師應是“嚴慈同體”,好的教育應是“管教同步”。學校和教師們不是不想要懲戒權,而是如果沒有一個細化可操作的懲戒細則作為保障,就會動輒得咎,確實不敢要、要不起。
教師該不該管學生、怎么管,怎么懲戒才合適,不能再和稀泥了。當務之急是針對教育懲戒權制定相關規(guī)則和細則,讓老師和學生都有充分保障,從而讓教育懲戒權得到落實,讓真心負責的老師不再寒心。
(原載于“人民日報”客戶端,有刪改)
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征求意見
“罰站罰跑”又刪了
相比于一審稿,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對教育懲戒權的規(guī)定更趨謹慎。對于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只是籠統(tǒng)地規(guī)定“應當予以制止和批評”;另一方面,在禁止行為中加入了“打罵、辱罵”情節(jié)。
事實上,在條例一審稿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時,圍繞教育懲戒權的條款曾引起與會常委會委員的激烈討論。在審議現(xiàn)場,委員們的爭辯分化成支持與反對兩種聲音。
正方:“罰站罰跑”一刀切不利于管教
不少代表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對“罰站罰跑”應當秉持謙抑審慎的態(tài)度。
廣州市天河外國語學校教師符偉平認為,每名學生的心理、身體情況都不同,罰站罰跑不一定適合每個學生。若采用這些方式并對學生心理、身體造成負面影響,則違背了教育的初衷,得不償失。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儲朝暉同樣持支持態(tài)度。他認為,懲戒權應該給老師一定的自主空間,讓老師發(fā)揮自己的智慧,在具體情況中具體采取科學的方式懲戒學生。
“若明確規(guī)定罰站、罰跑這兩種方式合規(guī),卻又不對罰站、罰跑的時長、方式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反而容易導致教師一刀切地使用罰站、罰跑作為懲戒方式?!眱Τ瘯煴硎荆瑒h去允許罰站罰跑的規(guī)定更符合教學教育規(guī)律。
中山大學教育現(xiàn)代化研究中心主任馮增俊表示,對學生進行懲戒,本身是教育的一個部分,也是教師應有的管理手段,關鍵是把握合理的“度”,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方法。
反方:懲戒權模糊讓老師“不敢管”
許多老師提出,只有明確教育懲戒權才能在實際教學管理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直接刪除“罰站罰跑”條款并不利于工作開展。
“‘罰站罰跑’條款刪掉后,法律雖然沒有明令禁止老師不許懲罰學生,但一些教師會默認‘不敢做’‘不好做’?!睆V州市第七十五中學副校長袁建芳認為,教師“不敢管”的現(xiàn)象如今依然普遍存在。
廣州市海珠區(qū)曉港東馬路小學校長李穎致表示,一些家長對老師的懲戒教育比較敏感。“一旦教育懲戒權模糊不清,‘懲戒’容易和‘失德’掛鉤,對教師造成一定的思想負擔。”
“‘罰站罰跑’條款被刪后,我們感覺更難把握懲戒權的尺度了?!痹ǚ颊J為,法律應該更明確、詳細,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僅用模糊、難以執(zhí)行的表述,讓教師很難把握標準。“要明確告訴大家度在哪里、界限在哪里?!?/span>
(原載于《南方日報》,有刪改)
如何把握好懲戒尺度
是立法細化教育懲戒權的難點
近年來,學生及家長權利意識、保護意識不斷增強,由于缺乏明晰的法律根據,不少老師在教育管理學生時顧慮重重。
廈門某小學二年級英語老師小花(化名)告訴記者,現(xiàn)在學校里大部分老師都不敢對學生進行體罰。“我們一般會先口頭批評,如果口頭批評沒有用,最后只能聯(lián)系家長。”小花老師告訴記者,自己所在的學校允許對學生進行罰站的處罰,但每次不能超過五分鐘。
在廈門一所小學任教的小雅老師表示,自己很少會對學生使用懲戒手段,“最多就用小尺子輕輕打幾下手,但這種方法也只對低年級孩子管用,高年級孩子也不怕?!毙⊙疟硎?,現(xiàn)在的孩子老師不敢管也管不了,適當使用教育懲戒權可以建立教師威信。
目前,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尚未對教育懲戒權作出具體規(guī)定,中小學學生在學校犯了錯,老師到底應該怎么管,亟待教育懲戒權明確界定。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告訴記者,按照《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guī)定,教師具有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現(xiàn)象的義務,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教育懲戒權給予了肯定,但沒有明確提出教師擁有懲戒權,更沒有明確提出教育懲戒權實施的條件及尺度,實施的方式、范圍、限度及教育懲戒權濫用的后果以及可采取的救濟途徑等。
今年7月9日,《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但現(xiàn)階段來看,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并沒有受到上位法的保護?!袄蠋熡袑W生進行管理監(jiān)督監(jiān)護的義務,但懲戒權力仍未明確,從法律角度看,教師們實際上無法進行有效管理?!蓖跖d華說。
如何把握好懲戒尺度是立法細化教育懲戒權的難點。對此,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政府相關部門在制定教育懲戒權的細則時不應太過具體。
“一個基本原則是要給教師自主裁量權,不同的教師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如果制定得太詳細,反而讓教師的懲戒權力變窄?!眱Τ瘯熣J為,此次《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的修改,也意味著可以給予更多的教師自主裁量權?!啊墩髑笠庖姼濉芬苍谠瓌t上確定了教師具有教育懲戒權?!?/span>
那么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如何把握懲戒的尺度?
儲朝暉認為,懲戒尺度是行使懲戒權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一旦超過這個尺度,教師的懲戒就變成了體罰,顯然不符合教育的基本精神。但如何把握具體的尺度,還要根據具體的教學情況來判定。
不同地區(qū)、年齡對教育有不同要求。儲朝暉認為,要發(fā)揮懲戒的作用,還要盡可能讓學生知道自己為什么被懲戒?!笆孪扰c學生建立好規(guī)則,甚至可以讓學生參與規(guī)則的制定,這樣學生可以意識到自己應該遵守規(guī)則,在自己違背規(guī)則時也理應受到懲戒?!?/span>
“當然還有防止懲戒權不被濫用的問題?!眱Τ瘯熣f。目前,我國確實存在一些地方教師素養(yǎng)較低,教育相對落后的情況。針對這種客觀情況,儲朝暉認為,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去改變。儲朝暉認為,把握好懲戒尺度當然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權力濫用,但師生之間建立良好的互動關系是解決懲戒權濫用的關鍵。
(原載于《新京報》,有刪改)
背景資料
中教君梳理發(fā)現(xiàn),除了廣東省,目前已有部分省市探索通過立法明確教育懲戒權。
2017年2月,青島市政府發(fā)布《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明確提到“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
今年10月,河北省出臺《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通過立法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條例明確,學校對不遵守校規(guī)校紀、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為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采取必要的懲戒措施。
除地方外,今年7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的《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就明確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
今年8月1日,在教育部召開的關于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的新聞通氣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會上回應教師懲戒權問題時表示,教師懲戒權實施細則的內容主要包括懲戒實施范圍、程度、形式等。當前正與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將盡力加快細則的研制和出臺。
“廣東教師懲戒權刪‘罰站罰跑’”一事引發(fā)了網友們的熱議,中教君整理了一些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一起來看看吧~
@跑來跑克:適當懲戒百分百有益于教育,發(fā)生糾紛可以從班里其他孩子,以及老師的同事了解其職業(yè)素養(yǎng),該撐老師的必須撐老師,該糾正的也必須糾正。
@柯伍同學愛學習:在學校不被教育,出來就會被社會教育。在學校不學做人,出來社會會教你做人。以為老師管你是束縛你,殊不知出來知道才知道管你是為了在社會保護你。
@超級超級超級酸:在家里犯錯會被懲罰,在社會犯錯也會被懲罰,怎么到了學校就行不通了?
@蟲蟲飛:作為家長,老師適當打孩子手心是可以接受的,但體罰就不一樣了,把握好這個度很關鍵。
@虛壹而靜:懲戒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明白是非,教會他對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所以,作為教師,我的日常做法是:引導孩子充分認識自己的錯誤,再由孩子自己決定懲戒方式。事實證明:這樣的懲戒不痛卻效果奇佳。
中教君發(fā)現(xiàn):此前一審提交條例草案中允許老師對學生進行“罰站罰跑”的條款被刪去,取而代之的是將具體的教育懲戒規(guī)定下放給學校主管部門。
2019年4月
今年4月,《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面向社會征集意見,其中第四十八條【教育懲戒】指出:
中小學校學生在上課時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喧鬧、強迫傳抄作業(yè)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行為,尚未達到給予紀律處分情節(jié)的,任課教師應當給予批評,并可以采取責令站立、慢跑等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措施。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2019年11月
經過半年的征集意見、討論修改,《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于日前公布,其中第五十六條【教育懲戒】表述為:
中小學校學生在校園內有用硬物投擲他人、推搡、爭搶、強迫傳抄作業(yè)等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行為的,教師應當予以制止和批評,并可以根據實際情況采取與其年齡和身心健康相適應的教育懲戒措施。不得對學生實施體罰、變相體罰或者打罵、辱罵及其他侮辱人格尊嚴的行為。
學校主管部門可以制定具體的教育懲戒規(guī)定。
據報道,條例草案一審稿在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時,圍繞教育懲戒權的條款曾引起與會常委會委員和社會各界人士的廣泛關注與激烈討論。
教育界的代表普遍為“罰站罰跑”寫進法規(guī)“點贊”,認為這將向社會傳遞鮮明信號,有利于消除老師擔憂,破解學校懾于家長壓力而“不敢管”的困境。
但有代表認為,“罰站罰跑”本質上仍是體罰,會對被罰學生心理、名譽造成不可挽回的傷害,不宜通過法律明確予以懲處的依據。
值得注意的是,代表們普遍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對“罰站罰跑”應當秉持謙抑審慎的態(tài)度。此次征求意見稿在對“罰站罰跑”的處理上采取了折中的辦法。在不將此明確寫入條款的同時,也明確將教育懲戒的具體規(guī)定下放學校主管部門,可以由其來確定采用何種懲戒措施。
據了解,一審審議傾向于認為,原草案中的教育懲罰具體措施不能廣泛適用于各年齡段和各教育類型學生群體,也不利于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根據實際制定更有針對性和更合理可行的懲戒措施等,建議將具體措施刪除,可以由地方教育行政部門和學校制定。
在此次征求意見中,“關于教育懲戒規(guī)定的合法性和合理性”被列為征求重點,這意味著該條款仍有進一步討論修改的空間。
教師該如何管理學生?
“罰跑罰站”到底是不是適合的懲戒方式?
中教君為大家整理了
一些媒體的觀點↓↓↓
教師怎么懲戒學生才合適
不能再和稀泥了
當下,體罰和變相體罰,早已不被人們接受。但另一種現(xiàn)象也應注意,個別學生在校園里屢屢違規(guī),教師卻不敢管。有老師為了對學生學業(yè)負責而出手管束,反而會面臨各方壓力,以致賠禮道歉甚至不得不淚別講臺。
獎與罰都是教育方式的應有之義,學生成長過程中,鼓勵表揚不能少,批評懲戒也不能缺。教師管不了就避而不管,受害的其實是學生,把“戒尺”還給老師很有必要。
不過,在保障教師享有教育懲戒權上,基于種種權衡,在不少地方顯得“謹慎”有余,行動不足。即便是先行一步的廣東,也選擇刪除“罰站罰跑”條款,這或許是一種必要的慎重行事。不過,如果上級部門都不敢直面爭議,學校主管部門以及學校敢在這方面自行做主嗎?
好的老師應是“嚴慈同體”,好的教育應是“管教同步”。學校和教師們不是不想要懲戒權,而是如果沒有一個細化可操作的懲戒細則作為保障,就會動輒得咎,確實不敢要、要不起。
教師該不該管學生、怎么管,怎么懲戒才合適,不能再和稀泥了。當務之急是針對教育懲戒權制定相關規(guī)則和細則,讓老師和學生都有充分保障,從而讓教育懲戒權得到落實,讓真心負責的老師不再寒心。
(原載于“人民日報”客戶端,有刪改)
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征求意見
“罰站罰跑”又刪了
相比于一審稿,此次公布的征求意見稿對教育懲戒權的規(guī)定更趨謹慎。對于違反學校安全管理規(guī)定的行為,只是籠統(tǒng)地規(guī)定“應當予以制止和批評”;另一方面,在禁止行為中加入了“打罵、辱罵”情節(jié)。
事實上,在條例一審稿提交省人大常委會會議審議時,圍繞教育懲戒權的條款曾引起與會常委會委員的激烈討論。在審議現(xiàn)場,委員們的爭辯分化成支持與反對兩種聲音。
正方:“罰站罰跑”一刀切不利于管教
不少代表認為,在實際操作中,對“罰站罰跑”應當秉持謙抑審慎的態(tài)度。
廣州市天河外國語學校教師符偉平認為,每名學生的心理、身體情況都不同,罰站罰跑不一定適合每個學生。若采用這些方式并對學生心理、身體造成負面影響,則違背了教育的初衷,得不償失。
中國教育科學研究所研究員儲朝暉同樣持支持態(tài)度。他認為,懲戒權應該給老師一定的自主空間,讓老師發(fā)揮自己的智慧,在具體情況中具體采取科學的方式懲戒學生。
“若明確規(guī)定罰站、罰跑這兩種方式合規(guī),卻又不對罰站、罰跑的時長、方式等作出明確規(guī)定,反而容易導致教師一刀切地使用罰站、罰跑作為懲戒方式?!眱Τ瘯煴硎荆瑒h去允許罰站罰跑的規(guī)定更符合教學教育規(guī)律。
中山大學教育現(xiàn)代化研究中心主任馮增俊表示,對學生進行懲戒,本身是教育的一個部分,也是教師應有的管理手段,關鍵是把握合理的“度”,而不能采取“一刀切”的方式方法。
反方:懲戒權模糊讓老師“不敢管”
許多老師提出,只有明確教育懲戒權才能在實際教學管理中發(fā)揮重要作用,直接刪除“罰站罰跑”條款并不利于工作開展。
“‘罰站罰跑’條款刪掉后,法律雖然沒有明令禁止老師不許懲罰學生,但一些教師會默認‘不敢做’‘不好做’?!睆V州市第七十五中學副校長袁建芳認為,教師“不敢管”的現(xiàn)象如今依然普遍存在。
廣州市海珠區(qū)曉港東馬路小學校長李穎致表示,一些家長對老師的懲戒教育比較敏感。“一旦教育懲戒權模糊不清,‘懲戒’容易和‘失德’掛鉤,對教師造成一定的思想負擔。”
“‘罰站罰跑’條款被刪后,我們感覺更難把握懲戒權的尺度了?!痹ǚ颊J為,法律應該更明確、詳細,具有可操作性,不能僅用模糊、難以執(zhí)行的表述,讓教師很難把握標準。“要明確告訴大家度在哪里、界限在哪里?!?/span>
(原載于《南方日報》,有刪改)
如何把握好懲戒尺度
是立法細化教育懲戒權的難點
近年來,學生及家長權利意識、保護意識不斷增強,由于缺乏明晰的法律根據,不少老師在教育管理學生時顧慮重重。
廈門某小學二年級英語老師小花(化名)告訴記者,現(xiàn)在學校里大部分老師都不敢對學生進行體罰。“我們一般會先口頭批評,如果口頭批評沒有用,最后只能聯(lián)系家長。”小花老師告訴記者,自己所在的學校允許對學生進行罰站的處罰,但每次不能超過五分鐘。
在廈門一所小學任教的小雅老師表示,自己很少會對學生使用懲戒手段,“最多就用小尺子輕輕打幾下手,但這種方法也只對低年級孩子管用,高年級孩子也不怕?!毙⊙疟硎?,現(xiàn)在的孩子老師不敢管也管不了,適當使用教育懲戒權可以建立教師威信。
目前,我國現(xiàn)行法律法規(guī)尚未對教育懲戒權作出具體規(guī)定,中小學學生在學校犯了錯,老師到底應該怎么管,亟待教育懲戒權明確界定。
北京京云律師事務所主任王興華告訴記者,按照《教育法》《教師法》有關規(guī)定,教師具有批評和抵制有害于學生健康成長現(xiàn)象的義務,雖然這在一定程度上對教育懲戒權給予了肯定,但沒有明確提出教師擁有懲戒權,更沒有明確提出教育懲戒權實施的條件及尺度,實施的方式、范圍、限度及教育懲戒權濫用的后果以及可采取的救濟途徑等。
今年7月9日,《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但現(xiàn)階段來看,教師的教育懲戒權并沒有受到上位法的保護?!袄蠋熡袑W生進行管理監(jiān)督監(jiān)護的義務,但懲戒權力仍未明確,從法律角度看,教師們實際上無法進行有效管理?!蓖跖d華說。
如何把握好懲戒尺度是立法細化教育懲戒權的難點。對此,中國教育科學研究院研究員儲朝暉認為,政府相關部門在制定教育懲戒權的細則時不應太過具體。
“一個基本原則是要給教師自主裁量權,不同的教師有不同的處理方法,如果制定得太詳細,反而讓教師的懲戒權力變窄?!眱Τ瘯熣J為,此次《廣東省學校安全條例(草案修改稿征求意見稿)》的修改,也意味著可以給予更多的教師自主裁量權?!啊墩髑笠庖姼濉芬苍谠瓌t上確定了教師具有教育懲戒權?!?/span>
那么在具體的教學實踐中,如何把握懲戒的尺度?
儲朝暉認為,懲戒尺度是行使懲戒權中最為重要的一個環(huán)節(jié),一旦超過這個尺度,教師的懲戒就變成了體罰,顯然不符合教育的基本精神。但如何把握具體的尺度,還要根據具體的教學情況來判定。
不同地區(qū)、年齡對教育有不同要求。儲朝暉認為,要發(fā)揮懲戒的作用,還要盡可能讓學生知道自己為什么被懲戒?!笆孪扰c學生建立好規(guī)則,甚至可以讓學生參與規(guī)則的制定,這樣學生可以意識到自己應該遵守規(guī)則,在自己違背規(guī)則時也理應受到懲戒?!?/span>
“當然還有防止懲戒權不被濫用的問題?!眱Τ瘯熣f。目前,我國確實存在一些地方教師素養(yǎng)較低,教育相對落后的情況。針對這種客觀情況,儲朝暉認為,這需要一定的時間去改變。儲朝暉認為,把握好懲戒尺度當然能在很大程度上防止權力濫用,但師生之間建立良好的互動關系是解決懲戒權濫用的關鍵。
(原載于《新京報》,有刪改)
背景資料
中教君梳理發(fā)現(xiàn),除了廣東省,目前已有部分省市探索通過立法明確教育懲戒權。
2017年2月,青島市政府發(fā)布《青島市中小學校管理辦法》,明確提到“中小學校對影響教育教學秩序的學生,應當進行批評教育或者適當懲戒”。
今年10月,河北省出臺《河北省學校安全條例》,通過立法賦予教師教育懲戒權。條例明確,學校對不遵守校規(guī)校紀、有欺凌和暴力等不良行為的學生,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采取必要的懲戒措施。
除地方外,今年7月9日,中共中央、國務院印發(fā)的《關于深化教育教學改革全面提高義務教育質量的意見》,就明確提出將保障教師依法享有教育懲戒權。
今年8月1日,在教育部召開的關于全國基礎教育工作會的新聞通氣會上,教育部基礎教育司司長呂玉剛在會上回應教師懲戒權問題時表示,教師懲戒權實施細則的內容主要包括懲戒實施范圍、程度、形式等。當前正與有關部門通力合作,將盡力加快細則的研制和出臺。
“廣東教師懲戒權刪‘罰站罰跑’”一事引發(fā)了網友們的熱議,中教君整理了一些大家對這件事的看法,一起來看看吧~
@跑來跑克:適當懲戒百分百有益于教育,發(fā)生糾紛可以從班里其他孩子,以及老師的同事了解其職業(yè)素養(yǎng),該撐老師的必須撐老師,該糾正的也必須糾正。
@柯伍同學愛學習:在學校不被教育,出來就會被社會教育。在學校不學做人,出來社會會教你做人。以為老師管你是束縛你,殊不知出來知道才知道管你是為了在社會保護你。
@超級超級超級酸:在家里犯錯會被懲罰,在社會犯錯也會被懲罰,怎么到了學校就行不通了?
@蟲蟲飛:作為家長,老師適當打孩子手心是可以接受的,但體罰就不一樣了,把握好這個度很關鍵。
@虛壹而靜:懲戒的目的是為了讓孩子明白是非,教會他對自己的過錯承擔責任。所以,作為教師,我的日常做法是:引導孩子充分認識自己的錯誤,再由孩子自己決定懲戒方式。事實證明:這樣的懲戒不痛卻效果奇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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